贯彻社会综合治税管理建议
社会综合治税,是加强税收征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源头控管、方便征管为原则,通过协助监督、信息共享、委托代征等方式,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协税护税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着重解决治税单一、涉税信息不对称、税源控管难问题,切实加强税源控管,夯实税收管理基础,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促进税收征管水平新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包括联合执法部门和提供涉税信息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分析税收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的问题;研究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举措和办法,使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序开展;通过联合发文、委托协议等方式,对相关单位的协作内容、方式、要求、责任予以明确;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结合实际,不断改进信息传递方式方法。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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