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意见
各科、室、处、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府办〔〕28号)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我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解决司法行政机关“党风、政风、学风、警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人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为建设四川丘区强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效能建设,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树立“勤政、依法、高效、廉洁”司法行政机关形象。使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民服务、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日常工作效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举措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强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干部服务意识,提升机关形象,打造人民满意司法行政机关。
1、健全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咨询的服务对象要认真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语言文明。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增设首问责任岗及机关工作人员去向留言公示栏,设置座牌,工作人员佩戴胸牌,公开姓名、单位、职务、实行亮牌服务,接受社会的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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