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政策汇总
一、宅基地的概念
(一)特点:集体所有、成员使用、无偿取得、长期占有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
(二)宅基地如何申请
流程: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
案例:本院(2020)川1102行初97号案件
案件主要事实。2020年3月24日,犍为县公安局玉津派出所对原告邓某某作出《关于不予办理分户申请的答复书》(简称《不予分户答复》),以原告未提交房产手续或者国土部门出具的关于宅基地分户回函,其分户申请不符合分户政策,不予办理。原告对《不予分户答复》不服,申请复议。2020年5月14日,犍为县政府作出犍府复〔2020〕1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不予分户答复》符合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原则等规定。对《不予分户答复》决定维持。
主要裁判观点。应当由公安部门通报国土部门,对原告是否具备获批宅基地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核,并将国土部门初核结果作为其作出是否分户的依据。甚至可以由公安部门先行予以分户,再通报国土部门,按照程序办理。
二、宅基地能否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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