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执法监管实施意见
从五月开始,市人大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这次检查主要是对市人民政府及市防震减灾工作部门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及需要加强和改进完善的工作。
执法检查是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石棉、芦山进行了检查,委托其余六个县区人大对本区域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然后听取了市防震减灾局汇报。6月24-25日,市人大召开第18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情况的报告,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雅人委〔〕27号)。会议形成了《关于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雅人委〔〕25号)。
会议认为,《防震减灾法》颁布施行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法加强和开展防震减灾工作,防震减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地震监测能力得到提升,地震防御能力得到提高,地震应急体系不断加强,“5·12”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得到有力推进。会议对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会议,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开展以来,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改进。一是防震减灾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薄弱,防御地震灾害及次生灾害能力需要提高;三是防震减灾部门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四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存在漏洞。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增添措施,切实抓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而了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加强防震减灾基础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工程设防管理;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切实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等五条意见。
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十分重视,接到市人大《审议意见》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认真抓落实。为此,结合市政府《关于做好防震减灾及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35号)的落实,有针对性地以下贯彻意见,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继续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进一步实施好《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素质工程,以《市防震减灾简明读本》为基本教材,以防震减灾知识、法规“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广播、网络、通讯等宣传优势,利用街头公益广告栏、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基层宣传设施,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防震减灾意识。
1、积极开展“进机关”活动,发挥机关表率作用。各机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培训班、各种会议,采用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光碟等方式,有效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法规“进机关”活动,把防震减灾知识、法规纳入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内容;利用各种纪念活动和专项活动,如《防震减灾法》颁布纪念日、“5.12”纪念及“防灾减灾”日、修订预案等,主动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联合开展工作时机,如各种检查、行政执法、基础建设等,面向社会有争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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