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大变样之年”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以创市级安全保障型城市为载体,强力推进四大专项行动,强化“双基”,严管重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下降”和执法水平、企业主体责任、隐患整治水平“三上升”。全县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年下降3-6%;有效遏制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和一次受伤或涉险10人以上的重特大未遂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有效提升。进一步规范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及所有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按要求足额配备人员和必需的装备。全面启动综合安监部门标准化和行业专项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100%完成分级评定;安全标准化建设纵深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达标率达100%,其他行业达80%以上。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深化。全县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取得实效,隐患排查整治明显强化,一般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重大隐患整治率达80%以上。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监察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全面强化,安全社区创建稳步推进,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应急救援等保障能力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工作
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在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行业治本、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和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等方面攻坚克难。
(一)全面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
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装备配备。推进安全专项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2011年9月底前,完成道路、建设、质监、水利等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装备建设。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设备。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加大村级安全监管网络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继续推进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活动。
强化安全监管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扩大联席会议制度覆盖范围。坚持“从严治安”和“从优待安”并重,安全监管人员岗位补贴与全市标准同步,投保意外伤害险。严格执行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规范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建立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数据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金安”工程业务应用系统、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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