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消防工作的意见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突出检查人员密集、建工程工地、易燃易爆、涉庆涉会、物流仓储等场所,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防麻痹、除隐患”大检查。通过领导分点包片带队检查、集中错时夜查和巡回式消防安全检查等形式。迅速在全市开展“地毯式”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的火灾隐患进行自查,并登记造册,查清隐患情况,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措施,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市政府备案;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进行公示,并挂牌督办;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一复查,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业整改;对因工作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火灾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一律实行责任追究;对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员,一律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严肃追究火灾事故责任,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
二、有效整合各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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