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企扶百村实施意见
各镇党委,县直及驻龙副科以上各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关于开展“百企扶百村”活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委发[2006]6号)精神,推动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开展“百企扶百村”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县内外企业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动员、鼓励县内外企业发挥人才、物资和资金等资源优势,帮助和扶持我县农村发展经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动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帮扶对象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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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