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法治社会的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大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使依法执政能力得到新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突破,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率和认可度得到新提高,规范执法、诚信守法、共建和谐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3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4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推进。
三、创建目标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进行的法治实践活动,开展创建“法治”活动。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持续的过程。从年开始,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法治”活动,以“法治”为基础,以深化“法治”建设系列创建活动为重点,条块并举,点面结合,全方位推进,年基本达到依法执政能力更加适应“法治”要求,依法行政水平更加适应法治政府要求,公正司法水平更加适应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更加适应法治精神的要求,社会管理手段更加适应依法治理的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教育、预防、监督、奖惩并重的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使我市率先进入全省乃至全国法治创建工作先进行列。
四、主要任务
1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根据我市实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章和制度,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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