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强化招商引资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规范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县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认识
1.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需要,是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富民强县的必由之路。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工业是第一出路,园区是第一平台,招商引资是第一抓手,软环境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自觉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号工程”,一切服从、服务于招商引资工作。
2.进一步明确招商引资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发展机遇,强化招商意识,优化招商环境,拓展招商空间,提升招商质量,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与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努力实现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
二、进一步夯实招商引资工作基础
1.建立项目储备库。立足衡山资源、基础和产业发展规划,由县发改部门牵头,商务、经发、旅游、建设、农业等部门和乡镇配合,编制好既有包装深度,又有投资吸引力的行业、单位和乡镇招商引资项目库。
2.建立衡山籍在外人士信息库。以乡镇为单位,搜集相关行业商(协)会、百强企业等衡山籍人士信息,建立全县衡山籍在外人士信息库。
3.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园区水、电、路、讯、气等基础设施,做好标准厂房建设;尝试建立物业公司,统一园区环卫、绿化、交通运输租赁等服务。
三、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程序
1.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全县所有招商引资项目由县商务(招商)局统一归口管理。对意向招商引资项目,项目牵头单位或乡镇,从获取有效信息之日起3日内,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商务(招商)局,县商务(招商)局在当天内建立统一的招商项目信息台帐。
2.规范项目界定程序。凡县属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由项目牵头单位或乡镇在确定初步意向后,提供项目资料、评估申请报告,由县招商引资入园(境)项目评估小组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确定。未经评审或评审不合格,不作为县属招商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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