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建设工作考核意见
实行保证金制度,考评对象。对农业农村综合工作考评的责任人为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农业的副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镇经济发展办主任(街道经济发展科长)4人。每人缴纳保证金800元,由区农工办代管。年终对获奖的镇、街退还保证金。总分在60分以下的镇、街道保证金转作农业发展基金。对作出贡献的区级涉农部门,其奖励办法参照执行。
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之年,今年是本届政府换届的第一年。为了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区委、区政府继续对年农业农村工作实行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开、全面、合理”原则,农业农村综合考核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既要考核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绩效,又要考核具体措施和可做的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大发展、面貌大改变、素质大提高、关系大融洽”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考评主要内容
(未完,全文共1610字,当前显示4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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