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办公室完善选民登记实施意见
按照年7月29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年10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区、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为认真落实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选委〔〕4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现制定选民登记和选民资格审查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机构、时间要求与基本原则
一)组织机构
各选区指导办公室主任为选民登记工作第一责任人,选民登记工作。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抓这项工作。根据市实施选举法细则的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各选区要抽调精干的工作人员建立选民资格审查和选民登记工作机构。各选区要配设3至5名登记员。登记员要抽调那些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地区和单位人员情况,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有书写能力的人员来从事选民资格审查和选民登记工作。及时制定本选区选民资格审查和选民登记工作方案,这项工作要求在年12月8日前完成。
二)时间
自年日结束。选民登记从年开始。
三)基本原则
一是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
二是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三是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
选民登记的基本要求是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二、选民登记工作步骤
一)培训
培训各镇街选举机构负责人和选举工作骨干,区选举委员会将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我区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对选民登记工作进行培训。
做到四个明确”明确选民登记工作的重要性,谢家湾街道选举指导办公室将及时培训各选区、选民小组的登记员和工作人员。认真组织选民登记人员学习选举的法律法规及市、区换届选举有关文件。增强责任心;明确选民登记的范围和政策界限;明确登记工作的时间和步骤;明确登记工作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二)公告
各选区张贴选民登记公告,年11月上旬。公布选举日和登记办法。应在小区、居民点、广场、农贸市场、厂矿、车站等醒目位置广为张贴,便于选民广泛知晓,参加登记。
三)进行选民登记
长期有效的方法进行。选民登记采取一次登记。
核对“六减六增”人员,选民登记册保存完整的应在上次换届选举选民登记的基础上。形成新增选民登记册、除名登记册,与不需要变动的选民登记册部分,进行比对、合并,形成新的选民登记册。六减”即在上次人大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册上对六种人给予除名、暂缓登记、不列入选民名单或不予登记:一是死亡的人;二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三是经过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四是已迁出本选区的人;五是经过医院鉴定或群众和亲属公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六是外出下落不明,逾期未登记的人员。六增”即在上次人大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册上对六种人给以登记:一是上次选民登记后新满18周岁的二是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三是经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现已恢复选举权的四是从外地或外选区新迁入的选民;五是精神病患者已康复的六是原外出下落不明暂不登记,现已返回或已知下落的
可以设立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选民登记站应配有监督员、登记员和录入员,流动人口较多、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的地区。对主动登记的选民进行登记、核对,并由监督员现场进行监督。
四)校对核实
力求准确无误。校对核实工作应和选民登记结合,各选区应对选民登记初步名单逐一进行校对核实。完成一片就立即校对核实一片。
校对核实的主要内容有。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状况、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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