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民主管理量化考核计划
各基层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
实行村(居)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据《市区村务公开实施细则》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经镇街村(居)务公开村(居)民自治指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完善制度,量化考核
(一)加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规范、整洁,村(居)、社务每季度按时公开,村(居)务公开档案完整归档,并准时上报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大、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社事办等将共同定时进行抽查并通报考核。
(二)按规定选举产生村(居)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建立村(居)财务工作流程规范,公开的内容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员议事制度、村(居)民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年终总结报告制度、村(居)民主理财制度、村(居)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及过失责任追究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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