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区域划定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及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遵循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勘界、规范管理的指导方针,采取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方法,为各行业实施管理提供法定的行政区域界线依据。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的原则。相关各镇及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投入人力和物力,确保勘界任务的圆满完成。
2、坚持科学勘界、依法管界的原则。勘界是一项法定各级行政区域管理范围的严肃工作,要严格依据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认真组织操作,按照审批的行政区域范围,科学准确的将界线方位、走向、级别、名称等变化情况进行确认。
3、坚持实事求是、顾全大局的原则。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因地制宜,切实从有利于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行政管理、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出发,做好勘界工作。
二、勘界范围及主要任务
(一)勘界范围
2012年全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所有行政区域。
(二)主要任务
1、实地勘界测绘。由市、县民政部门组织测绘部门对行政区域界线进行实地勘测,出具勘界测绘技术资料和数据。
2、核定勘界区域。相关各镇政府负责对本区域内行政区划调整后重新勘界区域的具体落实,并配合测绘部门完成实际测绘任务。做到不漏一点、不少一线、不落一段,确保点、线、位准确无误。对调整范围较大的区域和涉及三交点区域,在界线勘定过程中,应将变化情况做好详细记载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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