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检责任落实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查处煤矿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4号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16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年下半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区煤矿进行日常安全监管、专项安全大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等活动,坚决杜绝煤矿较大事故和瓦斯、水害事故,一般死亡事故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以内,切实推进精美、和谐、安全矿区建设,确保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健康发展,为建设精美城市、渝西高地、辛福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方式
(一)区煤管局各片区监管组汇同各产煤镇(街),每月对被评定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c级的煤矿和b级的高瓦斯煤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督促煤矿整改,消除隐患;每两月对所辖片区的a级高瓦斯煤矿和b级低瓦斯煤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督促煤矿整改,消除隐患;每季度对所辖片区的a级低瓦斯煤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督促煤矿整改,消除隐患。
(二)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矿井进行解剖式安全检查。
(三)配合煤矿安全监察局对重点煤矿进行专项监察。
三、工作重点矿井及内容
(一)重点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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