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意识提升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森林防火是国家防灾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公益性事业。2011年1月1日市即全面进入新的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年12月8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森林防火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西政发〔〕38号)精神,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保证全市生态环境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是一项涉及面广、群众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才能不断地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把防治森林火灾变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要提高认识,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防火手册、标语、宣传车、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制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责任书入户宣传,发放森林防火安全手册和森林防火画册;在林区各公路、进山主要路口和旅游景区景点要有明显的森林防火警示标志、插栽森林火险“五彩旗”、村村要有森林防火标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发挥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护林防火舆论声势,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要高度重视和宣传火灾危害、普及森林防火扑火常识,真正让森林防火的法规、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将“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从而强化和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二、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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