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促进经济发展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中小企业是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府发〔〕10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经信委、县发改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效能办、县工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信委。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协调处理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并根据国家和市上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由县效能办、县减负办牵头,清理整顿涉及中小企业的各种经营服务性收费、社会中介机构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取缔各种乱收费。通过明查暗访,对中小企业的投诉、领导交办的投诉案件进行查处。电视台、《报》要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在涉及限制中小企业发展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三、增加发展资金投入
(未完,全文共1691字,当前显示4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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