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目标监察情况通报
按照年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及区政府与等16个单位签订的责任状,11月中旬,区监察局、政府办公室、环保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区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对照环境保护考核目标,并按督察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务于12月15日前整改完毕,并将补充完善的相关资料报区环保局汇总,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
一、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责任单位未按照环境保护考核目标要求,建立、规范环保专项工作档案。
(二)各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影像和图片资料还不够完善。
二、督查意见
(一)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考核目标要求,建立、规范环保专项工作档案,补充完善相应的影像和图片资料。
1、要尽快实现畜禽粪便、废水综合利用,关实关死还在生产的腐殖酸钠企业,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补充完善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及打击违规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相关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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