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加强基层就业活动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基层就业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机制,推动我县就业工作扎实高效开展,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人社发〔2010〕46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泰政发〔2008〕7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高度重视基层就业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滞后、管理方式粗放、服务针对性不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转方式、调结构的深入实施,给就业工作带来严峻挑战,推动就业工作面向基层重心下移、服务下延,对于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我县基层就业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科学指导就业、建设大就业格局为中心,创新完善基层就业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就业服务效能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就业管理队伍专业化、工作精细化、服务优质化,加快建立具有特色的基层就业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基层就业工作迈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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