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开发区工委,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市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完善市级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并重新明确市级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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