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才相关制度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市直延伸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制度,增强人才工作的合力,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建立以下人才工作制度。
一、人才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全镇各村(社区)、各单位应及时向镇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下列重要事项: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重要会议、重大决议和重要部署的情况;
2、省、市有关领导在我镇开展人才工作重要活动或人才工作调研、考察的情况;
3、各村(社区)、各单位制定的人才工作规化、制度,应在提请镇委、镇政府审定前报告;
4、镇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开展的人才重大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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