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消防安全管治措施通知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全县工商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正常运行,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一)调整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机关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县局办公室。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二)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即:一级管理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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