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规范非税收入资金拨付程序通知
县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规范非税收入资金拨付程序,确保非税收入资金安全,依据《预算法》和《监督法》及相关规定,现将列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收入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如下:
一、拨款的基本原则
(一)按预算拨款的原则。严格按人大批准的年初部门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方案执行,不办理无预算、超预算和改变支出用途的拨款。
(二)按进度拨款的原则。非税收入支出以人大批准的年初部门预算和年中预算调整方案结合收缴存进度拨付。各单位要严格按非税收入项目、标准、依据和正确的编码进行缴库。以确保资金拨付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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