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效能年情况督查事宜
11月下旬,省、市效能办将对我市机关效能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期间,将对下到县(区),县(区)部门、乡镇进行抽查。为认真做好我区迎接省、市督查考评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对照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和要求,就落实机关效能年活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全面落实好目标任务。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对办事窗口工作进行一次自查,抓紧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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