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政宣传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宣传工作,不断唱响时代发展主旋律,全方位宣传和报道民政部门三个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民政宣传工作水平。经局领导班子研究,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民政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2012年里,民政宣传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总目标,立足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这两个着眼点,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民政工作、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民政工作的事迹,及时反映县、乡镇各级民政部门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务实为民的信息、工作业绩、典型事迹、做法经验;全面报道民政干部职工、民政对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心为民,勤政廉政,发展民政事业的先进事迹,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大发展,民政干部大团结,民政事业大繁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当好添砖加瓦。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宣传工作的队伍建设
建立以民政干部队伍为主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政宣传工作队伍。
1、加强民政宣传工作的领导。县民政局成立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政宣传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同时,组建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民政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民政宣传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各乡镇民政办公室设民政宣传工作联络员,负责这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处理。各乡镇民政办公室每个月要集中力量对民政宣传工作进行一次办公,总结安排民政宣传工作任务,提出解决民政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的方法,切实保障下一阶段民政宣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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