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部分政务工作目标任务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襄阳市下达我市的政府工作目标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县(市)区和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年度考核目标〉的通知》(襄办发[2012]20号)要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政发[2012]1号)中确定的部分目标任务作出调整(调整情况附后)。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调整后的目标任务,强化责任,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量,找准用力方向,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0亿元,增长速度达到35%。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8%。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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