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变政府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全体干部在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政府工作职能由小政府向大服务转变,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干部作息管理
(一)考勤管理
1、政府干部每天上班必须到办公室签到,签到时间为7:30-8:00,不得代签、补签,超过规定时间签到为迟到,不签按旷工处理。
2、政府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1)无故不按时签到的,迟到半个小时以内,一次扣款5元;(2)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的扣工资10元;(3)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日扣工资30元;(4)一个月之内无故迟到、早退3次,扣发一个月的补贴工资;(5)无故不上班的,一日扣工资30元;(6)一年累计旷工5天的,扣发年终奖金。
3、外出开会或遇紧急事情,要事先向办公室和分管领导说明,以便于正确记录考勤。凡是超过签到时间再向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一律按迟到处理。
(未完,全文共1346字,当前显示43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