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三实信息采录检查验收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根据全省“加强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十办文〔〕14号)要求,为做好迎接全省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三实”)管理检查验收工作,市政府决定于5月5日对各县(市)、区“三实”管理信息采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方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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