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教育主要责任目标通知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保障教育优先发展,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快速、健康发展,现将2012年教育工作主要责任目标下达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教育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本区域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措施,巩固提高“两基”水平。采取得力措施,继续抓好防流控辍工作。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以上;初中和小学生辍学率分别控制在3%和1%以内;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90%以上;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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