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生档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档发〔〕12号)要求,为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现就加强民生档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做好民生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民生档案包括各类与民生有关的专门档案,公民通过查阅与自身直接相关的民生档案,可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建立各类民生档案,可以使有关部门在处理经济纠纷、化解邻里矛盾、开展司法调解、提供社会保障等工作中更加高效,为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创造条件。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民生档案服务民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将民生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范畴,积极探索民生档案管理和利用的最佳方式和有效途径,使档案工作的成果更多体现到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上来,为和谐丹江口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建立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
(一)积极开展民生档案建档工作。民生档案多数是在社会管理中形成的专门档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统筹规划和有效监督,从源头抓起,本着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开展到哪里,民生档案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积极指导建立民生档案。抓好民生档案的收集工作,确保各个行业、部门形成的民生档案及时建档、有效管理、齐全完整,不流失、不散落,为服务民生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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