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生活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宕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9月份以后,我县市场价格上涨较快,尤其是以农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过大,直接增加了居民生活支出,加大了人民群众负担,影响到人心安定、社会稳定和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2〕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政发电〔2012〕54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就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一)落实好《省蔬菜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政办发〔2012〕10号),优化区域布局,调整蔬菜品种结构,大力支持设施蔬菜发展。扶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提高种苗统供能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增加反季节越冬蔬菜供应,扩大加工规模,提高我县蔬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自给能力。县农牧局要迅速研究,尽快制定生产规划,力争用3-5年的时间解决县内冬季蔬菜供应问题。大力支持重点农副产品生产,在已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支持规模化、标准化生猪、禽畜养殖和奶、蛋等主要农副产品生产。
(二)完善储备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现有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果品等主要农副产品储备保鲜库建设的扶持力度,提高对储备保鲜库建设贷款贴息额度。
二、稳定农副产品供应
(一)充分发挥政策性粮油对调剂余缺、稳定市场的作用。县粮食局要在元旦、春节前,结合省级储备粮轮换,向县内市场投放一批小麦、玉米。中央和省级轮出的储备粮油,包括中央临时储存和跨省移库小麦一般要在省内销售,避免迂回运输。
(二)加强商品储备。县粮食局要负责做好粮油储备。要建立和完善主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按照保证本市州城乡居民7-10天的消费量进行储备,用于中央和我省紧急情况下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和调剂。
(三)做好产销衔接。县商务局、农牧局、粮食局、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农超对接和蔬菜、粮油直销等便民销售店,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社区肉菜市场建设等网点平台,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抑制粮油及菜价过快上涨。
(四)协调组织货源。县商务局要加大对面粉、食用油、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力度,指导企业有序增加商业库存和商品投放量,努力保障市场供应。
三、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一)县交通局要全面做好绿色通道政策的落实工作,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增加马铃薯、薯、鲜玉米、鲜花生等农产品,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二)县交通局要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四、保障化肥供应
(一)加强化肥储备。县供销社要切实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和计划安排,化肥等农资在春耕之前价格不得上涨。
(二)积极组织货源。县供销社要加大同省内外大型化肥生产企业的合作力度,建立稳定的货源渠道,保障化肥的充足供应,稳定终端零售价格。对化肥运输实行公路运输绿色通道的费用减免优惠政策。
五、做好煤电油气供应协调工作
(一)县经委要协调对煤炭、液化气的货源调运,保障冬季用煤要气供应,保证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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