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十二五培训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33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富有特色、科学实效的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完善培训制度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升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任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围绕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针对岗位工作需求和公务员自身全面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方法,着力培养和提升公务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科学发展大局服务,为公务员自身成长服务。
2.学用结合,讲求实效。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能力素质的培养贯穿于培训工作全过程,着力提高公务员运用科学理论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控制培训成本,强化培训质量评估,提高培训效益,实现培训资源利用和培训效果的最优化。
3.依法培训,统筹兼顾。加强公务员培训制度建设,依法履行培训管理职责,保证培训任务完成。着力解决重复培训和多年不训问题,加强对县、乡公务员的培训力度,统筹推进不同层次公务员培训全面均衡开展,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
4.遵循规律,改革创新。遵循培训教育规律和公务员成长规律,不断创新培训理论、管理方式和培训方法,在培训内容上着眼破解难题、提高能力素质,积极选用最新知识、理论、观念和信息;在培训方式上着眼方法创新,加大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力度;在师资队伍和课程体系建设上逐步引入竞争择优机制,实现公务员培训的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和培训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职业成长需要,健全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形成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科学、规范、有序的培训机制,初步建立培训理念更加开放、培训模式更具活力、培训质量更有实效、培训内容富有特色的公务员培训体系。到2015年,全市公务员参训率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全员参加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制度基本落实,乡(镇、街道)、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和全市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全部培训一遍,争取全市公务员培训一遍。通过培训,公务员道德素养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能力素质明显提高。
(二)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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