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竞争上岗工作总结
2012年7月上旬至8月下旬,市农业委员会根据“三定方案”【筑委厅字(2012)73号】和内设机构职位出缺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通过竞争上岗形式对内设机构出缺职位进行了选拔任用。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干部交流和人事调整。
重新提请任命了机改前市农业局、市农办、市蔬菜办、市乡企局和市畜牧兽医局的16名正科级领导干部、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有9名同志在竞争上岗中脱颖而出,步入正科级行政领导岗位;1名同志步入委属事业站所正科级领导岗位;对45名科级及以下一般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整个竞争上岗及人事安排工作,严格按照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和市农委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卓有成效。
一、本次竞争上岗的基本做法
市农委是2012年市政府部门机构改革中,整合职能最多、整合人数最多、中层领导职位出缺最多的部门。及时出台《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及时配备中层领导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摆在市农委领导班子面前的首要任务。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积极协调市编制和人事部门,主动起草“三定”方案,尽快开展竞争上岗,合理做好人事安排。
在组织领导上。市农委成立了以主任和书记为组长,委领导成员和部分县级干部参加的“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并从人事处等相关处室抽调政治素质好、熟悉人事工作的干部,组建了承担具体工作的办公室。形成了组织健全、目标明确、领导有序、责任分明的工作体系。
在方案制定上。主要领导严格把关,特别是对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竞争方式、资格条件、竞争程序等重要环节亲自审核、周密安排。在广泛征求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中层及以下干部职工意见、几易其稿、反复磋商、认真修改的基础上,提请党委会研究通过,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形成了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程序严谨、切合实情的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在人事安排上。从有利于推进工作,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出发,反复比较、统筹兼顾、慎重权衡,形成了人事安排建议方案。在全体党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形成一致意见后,进行了较为合理的人事安排。
在操作程序上。严格按照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周密部署、循序展开。
一是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
7月7日,召开了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的动员大会。会上,宣读了《实施方案》;宣读了主任的书面动员讲话。书记阐述了这次竞争上岗的特殊意义和重要性,要求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积极报名、参与竞争、接受挑选。电视台及时对市农委开展竞争上岗的新闻进行了播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到人头,印发《公告》到处室”,使全委干部职工人人皆知。截止规定时限,有27名同志报名,其中26名同志经资格审查符合竞争条件。符合条件人数占报名人数的96.3%。
二是严格组织笔试和面试
7月15日和7月18日,分别组织了对参加竞争的26名同志的笔试和面试。经测试:笔试最高得分为95分,除去“白卷”的最低得分为28分,笔试平均得分为78.08分;面试最高得分94.82分,除去“自行弃考”的最低得分为81.55分,面试平均得分为89.25分。终端显示表明:笔试和面试发挥了较高的测评效度,产生了“择优”效果。
三是认真组织民主测评和领导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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