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改造与构建指导意见
一、推进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加快推进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按照综合建设、分步实施的思路,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建设和条件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支撑。
人员编制、财政经费、服务条件等方面大力支持,二基本原则。现有工作基础上深化和完善。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坚持公益性定位。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上不断创新,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为农服务实效;强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职责,切实解决乡镇农技人员服务缺位问题,全面推进改革与建设工作。
三总体目标。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一系列改革与建设措施,以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使其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真正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主导作用。
二、加强机构建设。
一明确公益性职能。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设立在基层的公益性服务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各级政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的桥梁和纽带。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是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病虫害防治和植物疫情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标准化推广和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
二合理设置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734号结合我县实际。以乡镇为单位单独设置。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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