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安全监管改制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县(自治县)煤炭行业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渝编办发〔〕4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体制,确保我县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安全、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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