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考核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3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12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发〔〕14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统计工作的意见》(云政发〔〕165号)文件精神,强化全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做好“十一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减排统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节能减排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缓解能源矛盾,减轻环境压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一项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要工作。“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节能减排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市“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0%,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5%的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全市的节能减排工作面临更大压力,形势更加严峻。各县(区)、各部门务必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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