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节能指导意见
开局之年,为确保市工业节能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并为工业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市年节能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及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把节能降耗作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战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坚持源头控制与优化存量、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局面,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年全市工业节能降耗目标,推动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
“”期间,市工业战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号)和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部署要求,节能降耗意识不断强化,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各项节能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测算,五年间,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预计累计下降38.5%,较节能目标多降8.5个百分点,全面超额完成“”工业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为全市确保完成“”gdp能耗下降28%的目标做出了重大贡献。
期间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大幅下降,主要得益于大量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技改工程的实施。期间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的空间变小,加之系列重化工项目投产,节能难度加大。为此,开局之年,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绝不能有丝毫放松。
根据年度节能工作要求,结合市工业节能工作实际,确定年市工业节能目标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5%。
(一)科学确定工业节能目标,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行政问责制。根据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重点用能企业经济发展实际,科学确定并将工业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及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大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评价考核和督查力度,严格实行节能行政问责制;对耗能量大、目标落实不到位的企业,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实施重点挂牌督办;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在国家千家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已实施的基础上,今年将扩至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其他重点用能企业。
(二)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年重点关闭淘汰列入计划的炼铁产能60万吨、电石产能8.5万吨。着力实施主城区“三片一线”两高企业的治理,继续加大清理和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落后生产能力,为新上项目腾出用能空间。各地区要严格按照和市统一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淘汰落后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保淘汰计划的按期实施。同时,各重点用能企业要在2010年用能设备普查工作基础上,按照相关要求,限期分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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