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扶贫开发总体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上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基本消弭绝对贫穷现象,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2011年扶贫开辟减贫义务,连络我区村庄扶贫开辟义务理论,对2011年扶贫开辟义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点思想
根据《村庄扶贫纲要(2011—2020年)》和《贵州省“十二五”扶贫开辟规划》精神,以待遇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真实推进谐和社会树立,不时提高区域经济社会运转质量,深化睁开扶贫帮困义务,出力改善我区村庄贫穷农户和出发生涯前提,提高贫穷人口的自我展开才干,加快贫穷人口脱贫致富奔小康办法。
二、目标义务
根据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到2015年基本消弭绝对贫穷现象的总目标,连络各街道(镇)理论,方案用一年的时间,对我区黔灵镇沙河、改茶、三桥、黔灵、宅吉、东山、安井村,金关街道干事处金关、蔡关村算计十个村,其辖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196元的56户92人贫穷人口(个中,扶贫户1户3人,扶贫低保户24户50人,低保户31户39人),经由扶贫帮困等方法,确保其家庭人均收入抵达1196元以上(各村扶贫开辟减贫义务数见附件)。
三、义务原则
(一)瞄准贫穷人口的原则。把有劳动才干的贫穷人口作为扶贫开辟的重点对象。
(二)开辟式扶贫的原则。以贫穷地区贫穷人口增收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辟财富化扶贫帮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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