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文明建设安排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根据《市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普文委发[]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关系跨世纪宏伟蓝图的全面实现,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校党委要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认真解决当前一系列紧迫问题,进一步开创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各科室要切实履职尽责,把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为目标,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创建和谐文化,培育文明新风,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目标任务
年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围绕校党委提出“整顿作风,提高认识,适应转变,争创一流”的要求,以“建设和谐党校,培育文明新风”为主线,以“提升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水平、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提升党校科学发展水平”为目标,在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的同时,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做到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提高党校的教学质量相结合、与提高业务素质相结合、与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相结合、与为群众办好事相结合、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与创建和谐社会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党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不断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
(一)推进理论阵地建设,创建学习型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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