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经济较快增长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县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进的若干意见》(政〔2012〕89号)精神,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经济情势,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增进,结合我市实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自动服务,积极协助企业排忧解难。各级各有关部分要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认识,以服务企业发展为主旨,切实改动工作作风,派出服务企业工作组,自动上门、自动服务,加速政策传递和落实,削减中心环节和在途时间,深化企业开展查询研讨,积极协助企业排忧解难。
二、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主干企业的扶持力度。对重点主干企业,要针对企业分歧状况,执行“因企施策、一企一策”,重点对有生产才能、产物有市场、销售有订单的优势主干企业,采取非凡扶持政策,协助企业处理生产运营中的突出问题,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用性,促进企业增产增销增效。
三、采取有用办法,缓解中小企业“担保难”。进一步扩展担保机构国有成本金规划。市财务按省财务专项转移付出资金1:1比例配套,添加国有担保机构成本金,各县、区也要依据财力状况,响应添加担保机构国有成本金,提高担保机构担保才能。鼓舞担保机构积极为符合前提的中小企业供应借款担保,对担保机构为县政府推介的中小企业供应借款担保以及呈现代偿损掉的,按合政办〔2012〕67号文件规则辨别赐与奖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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