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纠风监管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纠风办和县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提出县农业局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农业实际,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为实现农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1.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各单位、各股室要按照市、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
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行风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县农业局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以及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部署和规定,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大力增强公仆意识,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部门和系统内部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2.各单位各股室要结合实际,以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制定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各单位要对本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建设。局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要加大对被评议单位整改跟踪检查的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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