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指导意见
为加快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完善园区管理,使园区成为全区经济建设的重要载体,特制定本意见。
一、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园区建设要面向未来,服务城市,与“大”建设和未来城市发展相适应、相协调。体现区工业发展园区化要求和市现代工业集中发展区的区位功能,使园区成为承接市企业搬迁转移和区发展新兴工业、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
二、高起点、高标准地进行规划建设园区。园区规划必须由国内外专业规划部门编制,经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基础设施达到“九通一平”,按城市标准建设,并实现集中供热、集中污水处理和垃圾集中排放处理。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按生态园区建设。各园区要依照园区规划制作规划图、效果图和规划沙盘。
三、按照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规模化的原则,引导好园区投资方向。各园区主导产业产值不低于园区总产值的40%,使园区形成各具特色和专业化较强的产业集群。进入园区的项目,每平方米地上投资不低于3000元。项目建设要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条,坚持清洁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提高科技含量,体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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