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管监察指导意见
一、建立健全执法监察体系
(一)建立执法监察机构。成立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联动,建立与国家、省相对应的执法监察机构,理顺执法监察体系。
(二)完善执法监察办法。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层级指导监督体系,实现市、县、镇(试点)三级层级执法联动。
(三)启动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与市纪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
二、实行监察员派驻制度
(一)请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监察执法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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