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领头雁工程意见
村党支部书记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主心骨。为切实选好用好管好村党支部书记,充分激励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建功立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深化农村“领头雁”工程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深化农村“领头雁”工程的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中心任务,以培养和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带领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进一步发挥村党支部书记的“领头雁”作用,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深化农村“领头雁”工程的目标任务。根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考核、激励体系,努力营造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强村富民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中45岁以下的占50%以上,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有技术员以上职称的占70%以上,创办领办公司(基地)或服务组织的占50%以上。
二、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
3、规范“两推一选”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坚持按群众、党员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内民主选举的程序选任村党支部书记。选任的村党支部书记要具有较强的党性观念,是贯彻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带头人;具有较强的宗旨观念,是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的贴心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当家人;具有依靠科技致富、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是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示范人;具有较强的时代意识,是带领群众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领路人;身体健康,且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选派市镇(街办)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对暂时无合适党支部书记人选的相对薄弱村,可从市镇(街办)机关选派政治素质高、熟悉并热爱农村工作、善于带领群众致富的机关干部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选派干部的主要任务为“五个一”,即建好一个班子、带强一支队伍、建立一套机制、帮带一批群众致富、找准一条新农村建设发展路子。其任职原则上一定三年,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选派干部任职期间可享受一定经济补贴;业绩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5、推行公开选拔制度。村党支部书记任期届满后,对村党组织暂无合适人选和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不力需调整的,镇(街办)党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有选择性地探索从村后备干部、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外出优秀务工青年、农村致富能人中公开选拔村党支部书记。选拔对象年龄一般在35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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