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指导意见
根据全市区(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市委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区(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汕市发[2011]12号)要求,依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广东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现就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我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遵循中央4号文件提出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这次区人大换届选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项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二、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具体做法
(一)时间安排。根据市委的决定,我区应于今年9月选出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月开好区新一届人大首次会议。
结合我区的实际,我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统一为2011年9月28日(星期三)。依据这一法定日期,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即9月8日)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即9月13日)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即9月21日)公布。
11月依法召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根据上述各个法定日期安排,结合我区的实际,选举工作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制订工作计划、培训选举骨干、组织摸查参选单位和选民情况等工作。
第二阶段。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进行选民登记并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第三阶段。选民提名推荐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酝酿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第四阶段。组织选民参加投票选举,选出区人大代表。
第五阶段。做好选举工作总结。
第六阶段。筹备召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具体实施计划由区选举委员会制订,作出部署。
三、代表名额和代表结构
依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我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与现届不变,为26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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