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廉建设和纪监工作意见
2012年,我们将围绕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主题,全面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强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的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们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一、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切实维护政令畅通。
1、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要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党性原则教育,加强对党的纪律、制度遵守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原则观念,推进系统执行力的提升,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学习,强化教育,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2、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决贯彻执行“八大禁止”及52个“不准”。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相结合。要通过宣传教育达到预防的目的,防止腐败现象发生;二是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部门的工作特点,形成重点工作成效带动全局工作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的局面;三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质监业务工作相结合,要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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