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便民服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赣发〔2012〕4号),以及省纪委《关于在全省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赣纪发〔2012〕4号),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及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要求,现就推进我区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主题,以便民利民、务实高效、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为原则,促进各镇基层党员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促进我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供动力。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村民。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从解决村民实际困难,维护村民切身利益入手,不断满足村民的生活需求,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2、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整合镇、村资源,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共有、共享。
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明确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和权利,促进各项服务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目标任务
1、2012年6月底前,各镇都要建设好便民服务中心。镇有关涉农部门及基层站所必须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为农民和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2、规范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名称(市区镇便民服务中心,区镇村便民服务站),统一管理,规范服务。实现四个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通过设立办事窗口,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和咨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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