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垃圾管理若干意见
为加强生态县和生态乡镇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乡镇、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现就建立城乡垃圾“户集中、村收集、乡镇处理”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措施
(一)户集中
在各自然村设置垃圾容器(垃圾箱、垃圾池)。各户负责自家及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将产生的垃圾袋装化后投放到就近的垃圾容器(垃圾箱、垃圾池)内。
(二)村收集
各村以运输方便、不影响周边环境为宜,合理确定垃圾堆放点,设置美观实用的垃圾收集房。根据居住点的分布情况,确定保洁人员,成立日常清扫保洁、清运专业队伍,配置简易运输车辆;负责村内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保洁,并落实“门前三包”,推进“垃圾袋装化”,将各自然村垃圾容器内垃圾清运到垃圾收集房内。
(三)乡镇处理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在合理位置设置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焚烧炉和填埋场),并将各村垃圾收集房中的垃圾转运到乡镇(开发区)垃圾处理场所,集中处理。
二、建设标准
(一)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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