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环境创建工作意见
为全面完善和落实农村道路养护,河道保洁、绿化管护和垃圾处理“四位一体”长效等管理机制。加快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按照市2011年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上台阶、创达标、抓延伸”的总体要求,根据县政府办发[2011]101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我镇申报2011年市创建达标乡镇。为此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建工作主体
各行政村、古丰社区
二、创建标准
1、农村道路。道路及其用地范围内无暴露垃圾;路肩边坡排水沟整理到位;路肩边坡无15厘米以上的高草,无种植;路面(桥面)干净整洁,无堆积和抛洒物,无占道和占道摊晒农作物、损坏绿化等现象;桥下无堆积物,无住人、停泊船只等现象;路口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用地范围内无摊晒农作物。
2、河道。河面、沟塘水面无恶性水生物、无漂浮物、无障碍物;河水洁净,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直排入河等现象;河坡无翻耕种植、无高杆杂草、无垃圾;河两岸青坎无违章搭建,无肆意取土、乱占河道现象。农村等级河道管护实现100%全覆盖,村庄沟塘管护率达到1o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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