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通信事业发展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我市邮政改革顺利进行,推动邮政部门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全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邮政通信事业发展的意见》(政发〔20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全市邮政通信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邮政通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长期以来,我市邮政部门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商品流通体系、信息体系、金融体系以及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邮政部门拥有覆盖全市、遍布城乡的网络资源,是我市覆盖最广、辐射最宽的物流配送网络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7号)精神,邮政公司化以后,仍将承担党和政府、军队机要通信职责,提供党报党刊发行、信函、包裹、汇款、义务兵信件、盲人读物等普遍服务义务。全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邮政工作,切实把加快邮政通信事业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和完善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补偿机制,增强我市邮政持续提升普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全市邮政通信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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