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业标准化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中发〔〕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政办发〔〕42号)精神,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建设现代化农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资源优势和特色农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以资源为依据,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工作方针,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在我市建立比较完备的农产品标准体系、检验体系和推广体系,实现我市农业生产指标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面推进我市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二)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经过5年的努力,我市建设三个农业标准化体系(种植业标准化体系;棉花制种标准化体系、生猪养殖标准化体系;龙头企业农副产品加工标准化体系);8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1个、省级1个、襄樊市级6个);制定3个农产品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培植5个农产品标准化龙头企业;建设1个标准化管理的农产品专业或综合批发试点市场。
二、上下互动,全面加强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
(未完,全文共2066字,当前显示63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